在全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动员暨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转段工作会上的讲话
孙国 胜
(2016年8月30 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听看了全省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动员会,杰辉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借此机会,就我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工作和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转段工作,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关于全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工作
防治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强化生态建设、推进生态文明的基础。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祥伟书记、瑞书市长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其它相关市领导也都在不同场合、不同领域给予了关注和支持。全市上下始终坚持把水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进一步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深入开展了“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保持了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1-8月份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62.3%,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10.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尽管围绕水污染防治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设施没有彻底取缔。龙凤河、贾河、饮马河、人造河水质没有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新河、小汤河、潮河、护城河、大小马坊河黑臭现象时有发生,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饮马河消除劣V类水体是国家考核目标,此项工作直接关系河北省能否达标,希望相关部门和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过硬措施,确保达标。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实施《水十条》考核的第一年。要以省市开展水环境百日会战为契机,绷紧一根弦、横下一条心、铆足一股劲,坚决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全面防控、精准治污,落实责任、防范风险,确保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这次水污染百日会战的目标、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在省市《方案》中都很明确,这里我不再重复,简要强调5方面内容。
一要继续深化“河长制”管理体系。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推行的“河长制”管理方式,初步实现了我市每一米河道都有人管、都有责任人、不让一滴污水入河的工作目标。县区、乡镇和村级河长要继续加强河道两侧巡查和监管,做好雨前、雨后垃圾清理工作,避免垃圾随降雨冲刷入河。城区河流内的94个排污口要加快治理进度,已完成治理的要进行“回头看”并加强巡查;未完成封堵的要制定限时完成计划。同时,要采取铁腕手段,对全市污水排放企业全天候监控,凡是违法违规排污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问题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要全面整治不达标重污染河流。要结合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工作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彻底关停污染重、效益低的作坊式小企业,巩固工作成果。特别是北戴河新区管委要严格按照市主要领导要求,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倒排工期,确保饮马河口水质达标。要加快实施大马坊河、护城河生态修复工程和城区河流污水源头治理工程,力争年内消除黑臭水体。卢龙县要做好今年甘薯加工废水治理工作,废水收集池和废水治理设施要按时投入使用,确保不让一滴废水直排入河。
三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市城管局要加快秦皇岛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秦皇岛第四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步伐,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行。加快北戴河新区大蒲河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开发区东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昌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年内开工建设。
四要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整治。要严格落实《秦皇岛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进一步完善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分布图和基本信息表,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项目退出做好准备。
五要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要加强饮用水源地、海水浴场和主要河流的水质监测,保证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准确反映我市水环境现状。同时,新增116个跨乡镇监测断面,每个月监测3次,重点监测COD、氨氮和总磷指标。根据新增的跨乡镇断面监测数据,分析河流污染原因和污染源,“一河一策”制定治理方案。
二、关于全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转段工作
结合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我市在前一阶段开展了全市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全面掌握了全市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出的59家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均在积极整改,关停违法企业258家,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初步测算我市每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966吨,氨氮105吨,二氧化硫3064吨,氮氧化物3962吨,从根本上降低了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环境质量改善打下良好基础。应该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之快、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效果之好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予以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县区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问题也不容忽视,必须迅速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祥伟书记和瑞书市长多次批示,指导工作,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调度会。但是在县区层面,特别是在乡镇层面,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二是停产企业恢复生产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全市工业企业中,还有近400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这些企业治理设施的外观和工艺等经过了初步评估,但因停产缺乏监测数据支撑,不能确定治理效果。这些企业如果监管不善,盲目恢复生产很有可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三是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期间,我们采取了临时组建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借助社会力量等超常措施和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等超负荷工作方式来确保完成任务。作为专项行动,这些临时措施和方法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是,我们不能长期依赖这些临时措施。要实现工业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目标任务,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上述这些问题,请各县区要对号入座,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需要强调的是,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永恒的主题,专项整治行动只是起点,不是终点,下步,我们要把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巩固好、把各项措施落实好,把好的机制固化好,由专项整治阶段转入整治日常化、常态化阶段。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监督性检查频次,及时发现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做到对企业超标排污行为零容忍,力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零遗漏。要进一步加强环保、公安、检察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顺畅的调查、取证、移送、处理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打击工业企业超标排污行为,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要用足、用好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司法机关、责令停业关闭等法律手段,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移送的移送,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各县区环境监测人员少、设备落后已经成为环境保护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这个问题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尤为突显。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尽快充实环境监测专业人员,购置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环境监测的能力和水平,使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特别是要发挥好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县、乡镇和村级网格长的职责,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县乡网格长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及时处理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现阶段停产企业的监管。对停产企业要加强宣传教育,让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的决心,在恢复生产前自觉地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技术水平和运行稳定性。凡是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停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各县区一定要把住这一关。
四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工业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需要长效机制作保障。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力地推动了达标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圆满完成行动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此项工作转段后,组织领导机制不能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同时,要把督导考核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公众参与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起来,并运用落实好,真正形成我市独特的工业企业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