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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副局长和调研员工作分工

时间:2017-06-20
 

局长、党组书记杨永会,负责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邵文利,负责环保规划计划、财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环保产业、排污权交易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大气污染防治科(市大气办)、机动车污染防治科、市环保产业管理中心联系市环保产业协会。

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宗赢,负责总量减排、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安全与应急、环境信息、污染源普查与污染源监控等方面工作。分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监测与应急科、市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栗林,负责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分管监察室。

副局长、党组成员马一文,负责污染防治、旅游旺季环境保障、环保督察、人事管理、机关党建等方面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督察科(市督察办)、机关党委(人事科)。

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支队书记王新志,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执法监察、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环境影响评价科、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市环境监察支队。

副局长、党组成员张战备,负责环保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分管科技与对外合作科、市环保宣教中心。联系市环保志愿者协会。

副调研员李建明,负责环保政策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创建等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科。联系市环境科学学会。

副县级干部李辉,负责机关日常办公事务、行风建设、放射性污染防治、环保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辐射安全管理科、市环保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