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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加强管理创新 全面提高监管能力

时间:2014-06-09

 

一是开展智慧环保建设。加强智慧环保顶层设计和信息资源规划,通过现有的数字环保平台,逐步构筑起环保领域的物联网,推动数字环保向“智慧环保”的转变,建成面向环境管理、面向公众服务,对环境管理提供智能决策分析支撑的,技术先进可靠包容性强的,智慧型的环境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定排污权抵押政策,建立排污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改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继续探索河流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县区党委政府治污防污的积极性。深化绿色信贷制度,充分发挥金融杠杆在环保领域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科技研发奖励机制,加大环保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打造环保技术示范工程。

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开展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重大污染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并进一步明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处理规范,全面理顺环境违法犯罪移送流程,严格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始终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是建立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和有奖举报机制。通过公共场所LED大屏、公交车和出租车车载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强化环境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加强企业监测数据公开,及时发布全市环境状况,开辟网络平台,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利用随手拍等形式的有奖举报活动,监督企业环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