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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七个不批、五个不准、七个不验、严把五关

时间:2014-09-24
 

      项目环评要做到“七个不批”。即未进园区的工业类项目不批;位于敏感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不批;配套处理设施(水、气、热)不完善的项目不批;总量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批;选址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不批;原有违规项目未整改到位的改扩建项目不批;有搬迁要求未制定搬迁方案(风险措施、公众参与)的项目不批。

  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要做到“五个不准”。即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不能实现“三同时”的不准试生产;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未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复同意的不准试生产;未落实项目环评审批时当地政府承诺(拆迁安置、集中供热、供水等)的不准试生产;要求开展环境监理但未提供(阶段性)监理报告的不准试生产;有信访问题、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整改到位的不准试生产。

  “七个不验”。即“三同时”动态档案不齐全的不验,出现变更未补充评价的不验,未提交试生产意见的不验,超期试生产未批准延期的不验,违法行为处理未结案的不验,有信访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不验,要求监理但未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的不验。

严把项目审批五关审批权限关、工业政策关、项目布局关、环保措施关、审批程序关。

“两个不批”是指对不进园区的项目不予审批,对未列入产业规划的项目不予审批。

  “不批第二”则是指对第一个进入园区的项目,在环评审批中提出相关要求,与聚集区共同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未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前不再审批第二个项目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