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保局审批与验收程序
一、项目审批
1、报告书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召开专家审查会 报窗口并提供电子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窗口进行拟批准前公示(5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2、报告表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项目专家审查 报窗口并提供电子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3个工作日)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窗口进行拟批准前公示(2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3、登记表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窗口进行审查 窗口签字送达
二、项目验收
1、报告书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监测报告同时提供电子版) 网上进行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 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项目进行拟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2、报告表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监测报告同时提供电子版) 网上进行受理公示(3个工作日) 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
项目进行拟批准公示(2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3、登记表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组织验收 窗口审签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