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
根据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现将全市11月份空气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空气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1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91,较去年同期的5.21上升32.6%。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月份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由优到劣排名为:青龙满族自治县(6.10)、北戴河区(6.33)、山海关区(6.76)、海港区(7.02)、开发区(7.35)、抚宁区(7.79)、昌黎县(8.45)、卢龙县(8.59)。
1-1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60,较去年同期的5.90下降5.1%。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1月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由优到劣排名为:北戴河区(5.00)、开发区(5.69)、山海关区(5.72)、海港区(5.82)、青龙满族自治县(5.86)、昌黎县(6.79)、抚宁区(6.94)、卢龙县(7.31)。
(二)达标及重污染天数情况
达标天数情况:11月份,全市监测30天,达标天数为20天,达标率为67.0%,与2015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减少6天;1-11月份,全市监测334天,达标天数为263天,达标率为78.7%,与2015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13天。
重污染天数情况:11月份,全市重污染天数1天,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1天,全市首要污染物为PM2.5;1-11月份,全市重污染天数4天,与2015年同期持平,全市首要污染物为PM2.5。
(三)各项污染物浓度分析
PM2.5:11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上升62.5%;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青龙县下降18.5%,卢龙县持平,其他县区均上升,其中上升比例最高的为海港区83.3%。
1-11月份,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4.4%;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 开发区上升2.4%,其它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卢龙县29.6%。
PM10:11月份,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11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上升52.8%;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仅青龙县下降6.3%,其他县区均上升,其中上升比例最高的为开发区111.1%。
1-11月份,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14.4%;各县区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均下降,下降比例最低的为抚宁区0.9%,最高的为卢龙县24.1%。
SO2:11月份,全市SO2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8%;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海港区、山海关区、卢龙县分别上升25.8%、5.1%和 2.1%,其他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抚宁区47.2%。
1-11月份,全市SO2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9.7%。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均下降,下降比例最低的为卢龙县下降2.2%,最高的为北戴河区44.4%。
NO2:11月份,全市 NO2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上升23.4%;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均上升,其中上升比例最低的为卢龙县6.4%,最高的为山海关区48.7%。
1-11月份,全市NO2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同期上升4.5%;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青龙县、抚宁区、海港区分别上升44.4%、14.7%和13.6%,其他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昌黎县6.5%。
CO:11月份,全市CO平均浓度为4.3毫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上升16.2%;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全部上升,其中上升比例最低的为青龙县6.2%,上升比例最高的为抚宁区34.3%。
1-11月份,全市CO平均浓度为2.6毫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下降21.2%;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青龙县上升4.0%,其他县区均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抚宁区30.8%。
O3(8h):11月份,全市O3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上升7.3%;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北戴河区、海港区、开发区、抚宁区上升,上升比例最高的为抚宁区228.0%;其它县区下降,下降比例最高的为青龙县21.0%。
1-11月份,全市O3平均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上升38.2%;各县区的平均浓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仅青龙县下降1.5%,其他县区全部上升,上升比例最高的为海港区60.6%。
(四)省内排名情况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由优到劣排名为:张家口(5.38)、承德(5.65)、秦皇岛(6.91)、廊坊(7.94)、沧州(8.44)、衡水(9.47)、邯郸(10.01)、唐山(10.26)、邢台(10.45)、保定(10.85)、石家庄(13.20)。我市达标天数为20天,全省第三名,比第一名的张家口少3天,比第二名的承德少2天; PM2.5平均浓度上升62.5%(全省PM2.5平均浓度上升9.7%),全省上升比例最高。
1-1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由优到劣排名为:张家口(4.41)、承德(4.88)、秦皇岛(5.60)、廊坊(6.42)、沧州(6.59)、衡水(7.59)、邯郸(7.67)、唐山(7.80)、邢台(8.26)、石家庄(8.30)、保定(8.33)。我市达标天数为263天,排名全省第一,比第二名的张家口多2天,比第三名的承德多9天;PM2.5下降率为4.4%,低于全省PM2.5下降率平均水平(11.3%)6.9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九名,低于第一名的廊坊(24.7%)20.3个百分点。
二、有关要求
11月份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优良天数减少6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大幅度上升,给全年任务的完成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截至到11月底,全市PM2.5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仅下降4.4%,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开发区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请各县区认真分析污染原因,严格落实“冬防”措施,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做好重污染应急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1. 2016年11月份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及各
项污染物指标变化情况表
2. 2016年1-11月份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及
各项污染物指标变化情况表
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