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试点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日前,省政府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规划提出五项重大任务:调整优化空间格局,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全力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河北,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规划共设定了环境质量、排放总量、生态状况等三类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有15项。分别是到2020年,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3%;张家口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承德市、秦皇岛市年均浓度达标;PM2.5未达标设区市浓度下降29%;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于等于48.31%;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小于等于27.9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9%、20%、28%、28%、20%;森林覆盖率达到35%;森林蓄积量达到1.71亿立方米。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除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外,还应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负相应责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开展生态资产清查,试点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把自然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对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规划检查、评估与考核机制,在2018年底、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