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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六项主要措施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

时间:2017-03-07

  (一)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分解到各企业。加大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运行的督导力度,确保减排工程按期完工,早日形成减排能力。

  (二)建立预警奖惩机制。要充分发挥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严格监测,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实行年度考核,依据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好的县区和企业,要在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县区和企业要实行项目限批,并暂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

  (三)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住项目审批关,实施分类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减二增一”和“减一增一”,按照总量指标审批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量。对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逐步建立覆盖市、县区二级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管理,防止“一量多用、重复安排”。

  (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严格落实产业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关停、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水泥、小钢铁企业;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制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原煤、原油的使用,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建立减排工作调度制度。确保减排任务完成,实行月、季度减排调度制度,每月、季召开调度会,及时了解重点减排工程的建设进度上报减排台帐,同时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对减排工程未按计划进行的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加大减排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环境形势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和弘扬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公众参与的减排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