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车间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葡萄糖车间综合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骊骅大街89号,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技改项目占地面积约23430 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葡萄糖二车间提档升级技术改造和葡萄糖三车间技术改造两部分,即在原有葡萄糖二车间和葡萄糖三车间基础上,改造建设糖化液化蒸发间、转鼓过滤间、化验室、空滤间、洁净功能间、包装间、控制室、筛粉间、更衣室等设施,并购置喷射器、转鼓过滤机、碳柱、阿玛过滤机、连续自动离交、纳滤膜分离床、蒸发器、碳炉、气流干燥、包装机、码垛机等设备。以精制淀粉乳为原料,采用双酶法工艺将淀粉水解成葡萄糖,再通过过滤、脱色、离子交换、膜分离、灭菌、蒸发、结晶、离心分离、气流干燥等工序制得一水结晶葡萄糖。年产一水葡萄糖256682吨。其中糖二车间年增产一水葡萄糖60000吨,其生产规模达到136682吨,其中商品一水葡萄糖60000吨,为无水葡萄糖车间提供原料溶糖76682吨。糖三车间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一水葡萄糖120000吨,全部为商品葡萄糖产品。
技改项目通过对现有工艺技术设备改造及资源优化整合,使葡萄糖产品的生产水平和各项技术指标继续保持同行业的领先位置,同时达到扩大生产规模的目的,完成淘汰落后,实现规模效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由抚宁区工业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位于抚宁经济开发区,符合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地下水源等保护区,无大的输电线路和需要保护的文物。项目用地均在原厂区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原厂区用地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总投资206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89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96.37%。本项目在企业原有糖二车间和糖三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原组织机构不变,劳动定员不变,仍为347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度。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环境空气:采取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等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经估算,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地表水环境:技改项目废水依托骊骅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全部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抚宁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抚宁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有所减少,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地表水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技改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技改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声环境:经预测,各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4类标准,声敏感点满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采取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安全生产和保护意识,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操作、管理人员的业务的素质,加强对操作、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项目采取了风险防控措施,依托现有事故池容纳事故废液。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活性炭再生炉按《活性炭再生炉 技术规范》(YS/T 3000-2010)设计制造,尾气经二次燃烧、洗涤塔处理后排入大气,污染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1640-2012)的要求。
葡萄糖产品干燥尾气采用干燥机自带旋风分离除尘系统,干燥工艺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
技改项目废水主要产生于离子交换工序,排至公司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有所减少,因此依托现有污水厂可行。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监测与管理、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3)噪声
技改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风机、水泵等。各设备位于车间内利用建筑隔声,采取减振降噪设施。通过距离衰减,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废活性炭和废蛋白,废活性炭收集后由本厂再生设备再生,废蛋白作为饲料出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葡萄糖车间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及环境保护区划。项目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保护评价区环境质量、实现该企业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5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骊骅大街89号
联系电话:0335-6034302 Email:lihuajxy@163.com
联系人:荆孝勇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第一次公示时未收到反馈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有:
(1)被征询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
(2)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对项目所持态度;
(4)您认为项目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用如何;
(5)您认为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能否接受;
(6)您对该项目最关心的是什么;
(7)您对该项目厂址选择上的看法;
(8)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看法、建议或顾虑。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采用当面走访,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电话或信函、电子邮件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8公众意见获取简本及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