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0毫米热连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580毫米热连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1959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环保局(06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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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毫米热连轧改造项目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一炼钢厂转炉车间西北侧 |
秦皇岛宏兴钢铁有限公司 |
张家口正德地质勘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公用辅助设施进行改造,实现工艺配套,建设15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一条,主要包括步进式加热炉、除磷箱、4辊可逆粗轧机组、连轧精轧机组、卷取机、平整机组等,配套建设变配电室、循环水泵站、废水处理、动力系统以及检验、检测等公用辅助设施。年产800-1430毫米热轧板卷250万吨,本项目为产业链的延伸,以连铸车间板坯为原料,项目投产后,不增加年产生铁、钢的生产能力,与原产能一致。 |
1、项目采用一座双蓄热步进式加热炉对连铸坯进行加热,加热炉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加热炉燃烧后的烟气经两根25m高烟囱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排放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精轧机机架处设全封闭式集尘罩,粉尘经水喷淋并收集后采用塑烧板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精轧机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粗轧粉尘采取水喷淋的措施,无组织轧制粉尘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 无组织厂界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净环水系统、浊环水系统、层流冷却系统的水均综合利用,不外排。 加强防腐、防渗措施。按要求对项目生产车间、旋流沉淀池、净环水池、浊环水池、层流水循环水池等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及时清运。设置专门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暂存场所,废润滑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除油污泥回用至烧结厂回用。废耐火材料、切头尾及废钢、过滤器定期更换的石英砂、氧化铁皮等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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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