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合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合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1959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环保局(06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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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锅炉合并项目 |
秦皇岛市抚宁区留守营镇西,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院内 |
秦皇岛沅泰纸业有限公司 |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拆除原有锅炉房,新建锅炉房1座;新建炉渣棚;将原有纸库改为煤棚;同时利用原有锅炉烟气SNCR脱硝设备,氨水喷射系统改为与新锅炉配套的脱硝喷枪;新上1套与新锅炉配套的烟气布袋除尘器;利用原有锅炉脱硫系统,二氧化硫吸收系统新上1套与新锅炉配套的烟塔一体化脱硫装置。新上1台能效等级为一级的SHL50-1.6-AⅡ双锅筒横置式链条炉排蒸汽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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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氨水储罐及氨水制备系统等均依托原有工程。项目燃煤烟气采用“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烟塔一体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脱硫塔顶部的4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和排气筒高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和表4中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要求以及《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DB 13/2170-2015)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储灰仓仓顶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煤棚为全封闭式,煤棚内部设置喷水装置,卸车过程中喷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利用1套现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锅炉烟气进行在线监测并与市环保局进行联网。 3.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风机加设消声器,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排放标准要求。 4.除尘灰存储于储灰仓,除尘灰全部外售水泥厂;锅炉炉渣置于全封闭式渣棚内,全部外售水泥厂;脱硫渣存放于炉渣棚内,脱硫渣全部外售水泥厂。项目封闭式炉渣棚地面进行按照环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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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