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DSA 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2375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东段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三楼(06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DSA 应用项目 |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 131 号住院部一 2 楼 |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医院拟使用 1 台医用血管造影 X 射线机(简称 DSA)进行评价。 |
设备运行过程中,防护墙(窗)后距离墙面X-γ辐射剂量率,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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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