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3日,我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62天,环境空气综合指数为5.84,细颗粒物平均浓度43.4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下降4%,预计年底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克难聚合力。今年以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1+1+18”工作方案为统领,加强工作调度指挥,实行“片长制”,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前三个季度扣缴县区财政资金950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聘请专家团队研究分析空气质量状况,提高科学治霾、精准治霾水平。
二、狠抓重点工作,壮士断腕去病灶。今年以来,全市压减炼铁产能525万吨,炼钢产能353万吨,水泥产能201.5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40万重量箱。完成北戴河区8000户“气代煤”工程;淘汰燃煤锅炉1066台,2015.6蒸吨;完成了53台采暖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排查并完成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944家。对全市282个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防尘措施;完成了33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的生态修复和绿化工程。完成造林绿化51.168 万亩。淘汰老旧汽车1974台,推广新能源汽车1300台标准车,对364个加油站进行了油品抽检,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
三、突出重点时段,强化措施显成效。针对秋冬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印发了《秦皇岛市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强化措施》《秦皇岛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了控企、限车、降尘等组合拳,强力实施97家工业企业错峰生产。10月1日至12月23日,我市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0%,超额完成省定8%的任务。
四、强化环境执法,利剑斩污起震慑。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通过开展交叉执法、夜间执法和“点穴式”执法,全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3件。其中,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38件,处罚总额7720.02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创历史新高,对违法行为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企业环境管理行为不断规范,重点工业企业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