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现场调查发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相关环评已明确大修渣(废阴极炭块)为危险废物,但该公司2016年以前未将大修渣(废阴极炭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违法将部分大修渣堆存在红古区山神沟,同时在撒拉沟工业垃圾场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填埋。
环境保护部指出,兰州市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对行政辖区内大修渣问题重视不够,2017年以前未对该公司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监管。兰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相关环境问题曝光后,未及时全面排查整治大修渣有关情况,对历史堆存在撒拉沟工业垃圾场等场地的大修渣没有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环境保护部督办要求,甘肃省环保厅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其将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兰州市有关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大修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危险废物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修复撒拉沟工业垃圾场和西固大修渣堆存场,确保环境安全。
据了解,2017年9月下旬,有环保组织向甘肃省环保厅举报称,中铝兰州分公司在山神沟内堆放、倾倒大量废阴极炭块。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的山神沟,是祁连山的东延余脉。
随后,甘肃省环保厅责令中铝兰州分公司依法处置这些危废。举报人之后接到的回复中称,山神沟内的1500吨废阴极炭块(及200吨与废阴极炭块接触的土壤)已被送至中铝兰州分公司危废暂存库,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被追责。
但在去年底,中铝兰州分公司再被曝出,针对上述危险废物的处置并未干净彻底。
电解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大修渣、浮渣、残阳极等。中铝兰州分公司此次出现问题的废阴极炭块即属于大修渣。大修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中“电解铝过程中电解槽维修及废弃产生的废渣”,废物代码321-023-48,在危险特性中属于“T”类,也就是毒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