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做到“十不”公开承诺
为保证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假期,进一步倡导新风正气,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作出如下承诺:
1.做到不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烟酒、土特产品及购物卡、代金券等年货节礼;
2.做到不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卡、支付凭证,以及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3.做到不参与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做到不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或以任何名义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5.做到不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种消费卡;
6.做到不公车私用或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占用、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7.做到不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
8.做到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不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朋友聚会等活动时讲排场、比阔气、酗酒闹事;
9.做到不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10.做到不参与赌博。
以上承诺我坚决带头做到,同时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承诺人:
2016年 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