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街、和平大街中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秦环审表[2017]25号 |
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委托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北大街、和平大街中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总体要求
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拟建设的河北大街、和平大街中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内容:
1.河北大街改造:结合柳江铁路线的改造,道路红线为50米,凿除现有路面,同时移植两排行道树,形成30m宽机动车道,并对路口进行拓展,全线形成双向8车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改造路段长度478.91m,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非机动车道为彩色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人行道为彩色透水砖结构。同步建设市政配套管线。
2.和平大街改造:凿除既有路面178m,道路标高抬高50cm,道路红线为50米,路口处形成28m宽双向8车道,提高路口通行能力。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人行道为彩色透水砖结构。同步建设市政配套管线。
本项目总投资3161.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95%,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处理等。
本项目为原有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占地均在原有规划用地范围内,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市纪〔2017〕154号)建设,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大街、和平大街中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秦发改审批〔2017〕633号,秦皇岛市海港区水务局通过了《河北大街、和平大街中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地点、路由、规模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秦皇岛市市政建设办公室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控制扬尘污染,抑制扬尘的产生;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确需施工作业的,提前到海港区城市管理部门登记,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及环评有关规定合理处置;
3.运营期间道路两侧种植能吸收(或吸附)CO、CmHn和NOx等有害气体的树种,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的影响;
4.加强行车管理,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减轻环境影响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5.落实报告表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布局、路线、规模、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的1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送海港区环保局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管理由海港区环保分局负责。建设单位须定期向海港区环保分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公 章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