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为全面总结我省2016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我省2017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及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情况;2016年本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完成情况;共实施无/低费、中/高费方案几项,投入资金,取得的各项经济、环境效益,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典型示范、对不按要求开展审核的查处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认真谋划2017年度工作计划
各市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规定,围绕全省环保治理重点任务,研究确定本辖区2017年重点审核企业名单。其中:
1、焦化行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达到国家清洁生产二级标准以上。
2、列入《河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重点企业清单》的重点企业。
3、属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从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三、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新颁布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机构提出了新规定,请各市局按照新要求,指导本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抓紧完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不具备服务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
四、工作时限
请各市于2017年2月底前将2016年度工作总结、2017年重点企业名单、咨询服务机构完善能力建设的情况,以及本通知所列附件调查表,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送省环保厅科技处。
联系方式:刘志义 0311-87908907
电子信箱:kejichu319@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1.2016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总结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